东方盛虹(000301) -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12-05 20:02

委托理财制度 - 公司委托理财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委托理财规定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须报公司审批[4]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6]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额度与管理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8] 业务管理 - 公司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书面合同,必要时要求担保[10] - 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评审、实施管理和风险监控等工作[10]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审计资金使用情况[11] 信息披露 - 委托理财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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