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12-05 20:02

制度内容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生效时间及公司披露时间规定[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实际任期计算薪资并发放[6] - 执行事务人员辞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署交接确认书[6] 审计与义务 - 离任人员涉及重大事项内部审计机构可启动离任审计[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与保密义务规定[8] 股份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任人员股份转让限制[8] - 离任人员应履行股份承诺并通知持股变动情况[9][10] 责任与生效 - 离任人员违规赔偿责任及违法犯罪处理[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