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0026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董事会职责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5] - 审议每一自然年度内累计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对外捐赠事项[5] 专门委员会 - 下设战略与规划、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2]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3][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7]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书面提交,董事长十日内召集[27]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5]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35][36]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担保另有要求[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