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2月)
天晟新材天晟新材(SZ:300169)2025-12-05 20:16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全文“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章节及相关字样[3] - 整体删除“附表1: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主要成员名册”[3] 注册登记 - 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变更为常州市行政审批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为91320400703606586Q[3][4]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辞任需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法律后果及追偿规定[4]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需股东会决议,部分情形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对违法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提议后,需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8,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3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8] - 董事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3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34]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交易需关注[3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不同发展阶段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最低要求[45]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