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天晟新材天晟新材(SZ:300169)2025-12-05 20:17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 他人代行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