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2月)
天晟新材天晟新材(SZ:300169)2025-12-05 20:17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报告[12]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14] - 签署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18] 股东相关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4][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2] 人员履职报告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高管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9] 重大事件进展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25] - 此后每隔30日报告未完成交付或过户的进展情况[2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7] - 董事会办公室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8] -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28] 信息保密与管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并保密,不得内幕交易等[28]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进行沟通和培训[2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义务人的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2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及有保密义务人员包括董事等多类人员[30]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等[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披露[3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修订[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34][35]

天晟新材(3001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2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