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天晟新材天晟新材(SZ:300169)2025-12-05 20: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任职期限 -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6]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工作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4] - 将外部审计等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21]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满足条件可开临时会[24]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26]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7]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其他 - 委员与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28]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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