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定义 - 持有股份超50%或不足50%但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通过协议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3]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7]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0] 担保合同条款 - 担保合同应明确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主债权种类和金额等条款[23]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8]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9]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签订后由财务部保管并监控处理后续事宜,发现异常合同及时向董事会及深交所报告[31] 违规担保处理 -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违规担保行为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31] 担保债务处理 - 公司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应督促被担保对象履行债务,未履行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32] 责任承担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35] - 公司董事等擅自以公司名义签订对外担保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5]
天晟新材(300169)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