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天晟新材天晟新材(SZ:300169)2025-12-05 20:1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天晟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