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其他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均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 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突出主业 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包括: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等经济活动,在满 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经 营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