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第四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设专职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内 部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 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实际工作经验。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 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内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 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