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天晟新材天晟新材(SZ:300169)2025-12-05 20:17

第二章 总裁的权限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 规范经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常州天 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公司总裁人员",包括公司总裁、执行总裁、 副总裁、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裁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公司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总裁 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总裁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公司 总裁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五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六条 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