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核准首发9970万股,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699,623,237元[10]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金生光持股61079490股,比例33.377%[16] - 发起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000000股,比例12.567%[16] - 发起人金生辉持股21036510股,比例11.494%[16] - 发起人金飞梅持股10040160股,比例5.486%[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699,623,23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董事会就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持有或共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3日内报告、通知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27] - 持股达5%后,比例增减5%,报告和公告,发生日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28] - 持股达5%后,比例增减1%,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28] - 违反规定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无表决权[2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股东会召开10日前可提临时提案[62][6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44]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5] - 重大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有多项标准,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少于50%等[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6] - 公司当年符合条件时,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38]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4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5][15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0]
*ST正平(603843) - 正平股份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