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603843) - 正平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人员职责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工作第一负责人,主持、参加重大活动[4] - 董事会秘书统筹、协调与安排投资者关系工作,在重大决策中发挥参谋咨询作用[4][17]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开展相关工作[5] 工作内容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6] - 投资者关系活动交流内容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准[8] - 投资者交流包括直接与间接交流,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11]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2] 研究分析 - 董事会办公室研究股东变动、股价走势等并提供报告[16] - 公司密切跟踪股东结构和持股量变化,标定潜在投资者[16] - 了解同业公司业绩与战略,为管理层提供行业参考资料[17] - 及时了解并反馈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评价和建议[17] - 不定期进行投资者关系状况调查并撰写报告[17] 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工作执行人员需接受培训和指导[18]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应接受全面系统培训[18]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应具备诚信等工作精神[18]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多种专业素质及技能[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