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0024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启明星辰启明星辰(SZ:002439)2025-12-05 20: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捐赠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对外捐赠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贷款金额或授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等贷款或授信申请需股东会审议[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委托理财需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出通知,未按时发出视为不召集,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等[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应取消,出现情况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需最低有效投票权数达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34]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提名[35] - 事候选人名额应为拟选人数的三分之四倍但不超过二分之三倍[36]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42]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42] 规则修订与生效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订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