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68805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佳华科技佳华科技(SH:688051)2025-12-05 22:16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 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 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数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0%股份 (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