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68805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规定的说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数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9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购买资产 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 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与上 市公司同处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