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0069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HK:00699)2025-12-05 22:3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9]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如评估独立性等[12]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如指导制度建立等[12]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至少两次[13] - 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可按需开临时会[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审计委员会决策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形成意见建议[18] 其他规定 - 应在年报披露时公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6] - 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会议需制作记录,议案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