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00699) - 海外监管公告 - 章程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HK:00699)2025-12-05 22:41

股份发行与变动 - 1992年定向募集股份6500万股,1993年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12] - 2001年向全体股东配售发行1801万股(18,014,536股)[12] - 2011 - 2023年多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25年将在香港发行155,100,000股H股[13][14] - 2019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50,932,304股,注销回购股份62,958,239股;2025年注销回购股份13,030,980股[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50,770,563股,其中A股普通股1,395,670,563股,H股普通股155,100,000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及注销、转让时间规定[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时间限制[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出现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6][43] - 股东会召集、通知、提案、投票等有时间和程序规定[52][53][55]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65] - 特定重大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82][85]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和主持[85] - 董事会会议召开、表决、决议等有程序和条件规定[86][189][195]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半年报、季报[10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8]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多种情形可不现金分红[110] - 重大投资或支出交易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情形规定[111][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21][1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公告等程序规定[132][133]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后,于2025年12月5日实施[176] - 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各有职责[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