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03750) - 海外监管公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投资标的与资金 - 证券投资标的包括境内外新股配售、申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等[6] - 证券投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投资[8] 审批标准 - 股东会审批标准为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11] - 董事会审批标准为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12] - 未达上述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股东会、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13]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额度[13] 部门职责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证券投资实施,包括论证、期间管理和事后管理[15] - 财经部在投资完成时取得凭证记账,按规定核算并在报表中列报[16] 风险控制 - 建立证券投资防火墙制度,确保人员、信息等严格分离[18] - 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资金存入或转出需有关人员共同完成[19]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证券投资事项开展情况[24] - 审计部负责证券投资事项的审计和监督,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25] 信息披露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证券投资信息应按规定披露,披露内容有要求[21] - 证券投资事项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透露相关情况[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