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68830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海创药业海创药业(SH:688302)2025-12-08 16:30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476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901.5598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6901.0894万股,每股面值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9,015,598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东信息 - Affinitis Group LLC持股1312.5294万股,比例19.0192%[19] - 陈元伦持股382.8297万股,比例5.5474%[19] - 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39,019股,比例2.0852%,2020年8月31日出资[20] - 宁波朗盛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797,149股,比例1.1551%,2020年8月31日出资[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2]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还需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4][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召开前5日书面通知[110]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1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3]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均需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74][175][176]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