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险(023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财险中国财险(HK:02328)2025-12-08 16:4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至7名非管理层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设1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财务等专业人士或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6] - 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特定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查公司财务报表等报告完整性[7] - 确保每年检讨1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8] - 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审计责任人工作进展报告[3][9] - 每年至少与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开会两次[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不少于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14] - 临时会议经提议召开,提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14] - 会议材料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给委员[15] - 须2/3以上且不低于最低人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出席时可委托独立董事主持[16] - 每位委员1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初稿会后1周内发送,委员收到后1周内表达意见[17] 其他 - 公司有关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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