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30100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5年12月)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 |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 | | 章程。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 |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 | | 的法定代表人。 | | - | 第九条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