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8]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8]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8]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做出决议[14]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按其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公司委派人员发表意见前应征询相关机构意见[15] 担保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后需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还款,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信息[24] - 应披露截止披露日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 - 担保合同订立时需审查,不利条款应要求修改或拒绝担保[16] - 担保期间主合同变更需重新报批并审查,原合同作废[23] - 财务部门应指派专人监控被担保人义务履行情况并统计担保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报告[20] - 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应与公司担保数额对应,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财产作反担保公司应拒绝[20]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7] - 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给予罚款或处分,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28]
可靠股份(3010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