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6032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5] - 公司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5]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2][17] 董高人员买卖规定 - 买卖计划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7][8]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计划完毕或未完成,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股东增持规定 - 增持公告含股东信息、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后续增持计划等[17] -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7] - 增持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下限50%需公告说明原因[18] - 增持前持股30% - 50%,增持期限不超12个月,首次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2%[18] - 增持前持股30%以上,增持完毕聘请律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19] - 持股50%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已发行股份2%当日至公告日不得再增持[20]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0] 制度管理 - 公司制定制度加强董高人员持股及买卖行为申报、披露与监督[22]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