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相关 - 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0]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可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5] 专户管理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7]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资金使用限制 - 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性财务性投资等[10] - 现金管理产品须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净额10%以上,使用需股东会审议[18]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6]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办法生效与执行 - 办法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适用[29]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9] - 办法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9] 公司信息 - 文档提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 - 文档标注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31]
神农集团(605296) -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