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603815)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 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系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 知的重大信息或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通过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制度中的"交 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制度中的"公司"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建立,董事会保证制度的有效实 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