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1月23日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2,659.65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26,596,500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 - 发起人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4%,中国工商银行海南信托投资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摩托车销售维修服务中心各持股8%,内部职工股持股20%[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异议回购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9] - 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6]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会且有表决权[26] - 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按章程享有表决权[2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80] 决策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等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批决定[8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74][75][76] 利润分配与方案实施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5] - 公司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6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事先通知[123] - 控股股东指持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