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第六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董事会秘书处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 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