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在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后自然免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公司章程修订 - 法定代表人可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辞任需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 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3] -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3] 股份相关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4]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9,97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为39,960万股,均为普通股[4]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决议要求和处理方式[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6]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6]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除规定情形外不得退股或抽回股本,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等利益[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10]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1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多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4] - 董事会收到相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书面反馈及后续处理[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正式投票时间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1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5] - 多种情形不能担任董事[24][2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2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8]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不得为特定人员[32] - 1名董事不得在1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2名以上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32]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42]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应实施积极现金股利政策[42]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25项制度[50] -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0]
迈威生物(688062) - 迈威生物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