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生物(6880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SH:688062)2025-12-08 17:4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