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生物(68806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SH:688062)2025-12-08 17:45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对应价格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7]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特定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12]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8] 会议决策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扣除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按规定表决[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主体与关联人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21] -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公司参照制度履行披露义务[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改,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 制度成文于2025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