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 - 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
纽威股份纽威股份(SH:603699)2025-12-08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获批发行8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559.6927万元[7] - 截至2009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77374.01万元折合成股本70000万元[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7559.692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5][2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2]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3]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34]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9][5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5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2名职工代表董事[8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超50%提交股东会[9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9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9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9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9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91] - 董事长可审批3000万元以下对外投资等事项[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9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2]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2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5]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5%[125]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25]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25]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2][13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3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3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0]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140][141][142]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0][141][14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困难公司[14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公示系统公示[146]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46]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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