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及金额3000万元以上对外投资等事项[6] - 董事会有权决定日常生产经营中单项金额不超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10%、累计全年不超30%的交易事项[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1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出现规定情形,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1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7]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18]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2]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经他人签署需公证[3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其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43][4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5] - 股东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4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47]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特定人员订立业务管理合同[4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部分由审计委员会实施[50]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51] - 《公司法》等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52]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4]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