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公司改聘时董事会决议后应通知前任,股东会表决时前任可陈述意见[14] 选聘标准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以所有满足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披露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0]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的情形[16]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担任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改聘情形 - 出现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关注事项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16]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处罚或多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情形[16]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的情形[16]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形[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前任情况等[16] 资料保存 - 公司应妥善保存事务所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8]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抵触时按新规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18] - 制度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8] 选聘方式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方式[6]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