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5] - 中期报告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 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报告审核与签发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数据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9]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定期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披露[10] 制度实施与监督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4] 制度修订与程序 - 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报备和上网程序[4]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经责任人通报、董事会办公室草拟及合规审查、董事会签发、报交易所审核后公告等程序[11][12] 会议决议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并披露,股东会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特殊情况次日公告,重大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备案并披露[12] 问询关注情况 - 董事会办公室问询涉及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等多方面情况,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关注[12]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有汇集信息、协调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应及时通报信息,履行披露义务[20] 信息更正与补充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20] 非公开发行股票披露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0] 披露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24] 文件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管理,董事等履职记录也由其保管[25] 内幕信息管理 - 信息知情者应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27] 异常情况披露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披露[28] 违规责任追究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将追究责任人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28] 暂缓或豁免披露 - 符合规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事后监管[31]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1][3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3] - 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提交文件和资料,审核通过后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材料[35] - 不符合规定作暂缓、豁免处理或未及时披露将对责任人采取惩戒措施[36]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于相关人员,遵循特定原则[37] 处理责任人程序 - 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41]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等[41][44] 经济处罚 - 公司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41]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3]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43] - 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3]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3]
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