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
关联人相关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等[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告知关联人情况[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7]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或审计[17]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股东会审议[1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重新审议披露[19] 审议披露要求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重大变化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22] - 协议执行中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根据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公司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2]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21]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5]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有争议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决定[27] - 关联董事不得参与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27] 其他规定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9]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可因情况变化终止或修改协议,补充修订协议视情况生效或经股东会确认[2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执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