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纽威股份纽威股份(SH:603699)2025-12-08 17: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8] - 连续任职六年,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8] 独立董事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质疑或罢免提议[19] - 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20] 独立董事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3] -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披露意见[13]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致成员占比低于三分之一,60日内完成补选[22] 独立董事决策权限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26] 资金往来关注标准 - 股东等借款或资金往来超300万元或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需关注[30] 独立董事意见发表 - 应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保留等意见之一[30]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2]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34]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4]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3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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