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002211)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5-052 (1)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24]沪民终 660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需向张*、叶杰、赵琴分别支付投 资差额损失 243,788.95 元、64,287.06 元、774,922.26 元;杨鑫对宏达新材上 述付款义务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乐美彧对宏达新材上述付款义务 在 3%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宏达新材上述付款义务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截 至 披 露 日 , 累 计 收 到 相 关 案 件 材 料 共 计 228 件 , 涉 案 金 额 29,164,679.13 元,其中已和解 20 件,涉案金额 1,888,162.03 元,已赔付金额 1,280,572.10;剩余 208 件尚未赔付,涉案金额 27,276,517.10 元。 — 1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新东方")存在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