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通光线缆通光线缆(SZ:300265)2025-12-08 18:15

可转债情况 - 2019年11月4日公司公开发行29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97亿元[1] - 截至2025年11月3日,累计2926363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36799900股[1] - 自2025年11月4日起,“通光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1]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67601335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467601335元[2]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45828.6080万元,修订后为46760.1335万元[4]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45828.6080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46760.1335万股[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调整后为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4] 财务与交易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1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10] 会议与决策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不足5人),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广泛征求意见,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45] 其他事项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以续聘[4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