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603719) - 良品铺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具备候选人资格[8] - 有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1]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计投票制[16]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6]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9] - 会议召开前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40] 其他规定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7]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公司应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43]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5] - 给独立董事津贴并年报披露[4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5] - 特定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4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实施[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