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报告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收报告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履职与改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解任与赔偿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无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辞去代表人,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5] 离职后续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文件[9] - 忠实义务在离职或任期结束后2年有效[11] - 保密义务持续至秘密公开[11] - 公司追责离职人员,离职人员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