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原则现场召开,必要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1]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2] - 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