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任期与同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7] - 定期会议提前五个工作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通知[17]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表决机制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记名投票表决[2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2] 考评与披露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结果报公司董事会[15] - 董事会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过去一年工作内容[22] 决议生效与保存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决议[24]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24] - 会议档案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规则说明 - “至少”“以上”含本数,“低于”“少于”不含本数[26]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法律等规定执行[2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