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专业人士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5] - 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沟通[6]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媒体公布[7] - 制定信息披露制度履行持续披露义务[16] 会议制度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证券事务部实施[1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工作合法性[12] 其他措施 - 可聘请专业顾问处理事务[19] - 建投资者关系信息网络平台[20] - 组织活动介绍经营情况并限制披露内容[20] - 设立咨询专线并专人负责[21] - 证券事务部接待投资者、媒体并审定提纲[21] - 建立危机处理应急机制和预案[21] - 证券事务部收集建议并定期汇报[22] - 与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关系[22]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并谨慎发布信息[24] - 发布信息或回复不得作价格预测或承诺[26] - 信息受质疑或涉异常波动时及时披露[26] - 建立并执行内部审核制度[26]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审核信息[2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8] 文件信息 - 文件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8日相关内容[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