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惠城环保惠城环保(SZ:300779)2025-12-08 18:31

人员变动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信息[5] - 离任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5]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7] 义务与追偿 - 董事和高管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届满后2年有效[7] - 因未履行承诺致损失,可追偿离职前3年收益[10] 问题处理 - 审计发现问题,公司15个工作日内向部门报告[12] 核查工作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任人员承诺履行进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