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300329) - 海伦钢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海伦钢琴海伦钢琴(SZ:300329)2025-12-08 18:46

减持规范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规范、理性、有序,董秘每季度检查减持情况[3]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 限制转让情形 - 公司或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6]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殊情况除外)不得转让[7] - 因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7]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8]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8] 减持计划要求 - 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3]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6] 减持数量限制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1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9]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9]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20] 离任股份锁定 - 离任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6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股[3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