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300329) - 海伦钢琴: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海伦钢琴海伦钢琴(SZ:300329)2025-12-08 18:4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担保额度与豁免 - 可为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5]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同等担保)特定情形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9] 担保合同与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含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金额等条款[19][21] - 担保期间主合同条款变更,需按重新签订合同审批权限报批并审查[22] 担保后续与监控 - 所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十五个工作日内还款[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公司需及时披露[29] - 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报告借款获得、使用及归还情况[24] - 财务部门指派专人监控被担保人义务履行情况并统计担保情况[24] 反担保与审查 - 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对应数额反担保且提供方有实际承担能力[24][25] - 收购和投资时审查拟被收购方或投资方对外担保情况[25] 责任与制度 - 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可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生效[36]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37] - 时间为2025年12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