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300329) - 海伦钢琴: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 内部审计监督。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