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0023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北方华创北方华创(SZ:002371)2025-12-08 1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股东会审议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董事选举 - 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推荐[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会选举非职工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对单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50%的相关交易事项做决议[38] - 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9]

北方华创(0023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Reportify